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布:2007年,“正点、海利士、顺时针、supcon(中控)、好太太(2件)、京马、太雕、百安居、金三发”等9个注册商标由我省法院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
据省高院民三庭介绍,这9件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在省高院实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内部审核制度下进行的。这一内部审核制度是指各中级法院在审理涉及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如同意认定驰名商标,在案件判决前,要全案报省高院进行内部审核,只有在省高院认为案件有必要认定驰名商标且符合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时,才能认定驰名商标。
省高院民三庭法官方双复表示,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出台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上的监督,确保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如今,企业的品牌意识日益增强,驰名商标的商业价值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追逐,为此,不少企业选择司法认定驰名商标之路。因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关系的是驰名商标真正的含金量。正如方法官所说:“驰名商标的认定不仅仅关系当事人的利益,更是关乎大众的利益。”从全国范围看,通过造假再借助诉讼途径获取驰名商标的现象已有发生。
省高院的内部审核制度实施后,我省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含金量得到了广泛认可。2007年有一半多案件原告要求认定驰名商标的诉请被驳回。
省高院还公布了200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其中有2起是刑事案件,7起是民事案件,1起为行政案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都是首次被选入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这十大案件分别是:
1、
被告人王建强假冒“777”注册商标案
王建强因销售各类假冒“777”注册商标的指甲钳被判刑。
2、
被告人蒋卫忠、张纯红、蒋松喜、金孙明非法复制电视剧光盘侵犯著作权案
四名被告人因侵犯著作权被义乌法院判刑。
3、
原告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和宁波市江东永乐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海曙天一生活电器店专利侵权纠纷案
伊莱克斯公司和永乐电器店被判构成专利侵权,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
原告宁波富达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余姚市嘉诚电器有限公司、韩军专利侵权纠纷案
被告生产、销售的扫地机侵犯原告的专利权,被宁波中院判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5.
原告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杭州现代网络有限公司、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杭州市中级法院判决浙江新中化网络有限公司侵犯原告录音制作者权,判处停止涉案的《月牙泉》、《水姻缘》两首歌曲的在线播放及下载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6.
原告宋兴国诉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望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志飞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
宁波市中级法院判决被告宁波望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原告宋兴国摄影作品(《三江口夜景》和《琴桥》)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判决该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7.
原告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省高级法院二审认为,上海百事可乐公司在其海报宣传中突出显示“蓝色风暴”标识,在其产品的瓶盖上注明“蓝色风暴”标识等行为,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商标的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联华华商公司销售百事可乐公司生产的侵权产品,亦属商标侵权行为。
上海百事可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带有“蓝色风暴”商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行为;联华华商公司被判立即停止销售“蓝色风暴”商标的侵权产品;上海百事可乐公司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在《浙江日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蓝野酒业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
原告浙江省龙游平分糖果食品厂诉被告不凡帝范梅勒糖果(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金华市中级法院和省高级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9.
原告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确认不侵权纠纷案
淘宝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卖家在淘宝网上出售QQ号码和Q币,淘宝没有侵犯腾讯的知识产权。杭州市中级法院以原告主张“确认不侵权之诉”的诉权尚未形成,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10.
原告宁波宁飞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案
原告因贴牌生产“黄河洗衣机”被被告以侵犯“黄河”注册商标专用权予以处罚。原告不服,经复议后提起诉讼。宁波海曙区法院、宁波市中级法院一审、终审均认定原告的贴牌生产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维持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